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拓宽创新实践教学资源,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自主学习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创业素质,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启动2024年新增创新实践教学资源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实践教学资源的定义
我校创新实践教学资源包括创新实验项目和创新创业选修课程两大类。
1、创新实验项目是由教师结合重点学科建设、科研项目、实验项目开发、学科竞赛等提出明确的实验任务及要求,学生组成团队在教师指导下选择不同的实验路线、方法,自主设计确定实验方案,利用实验室现有条件进行自主实验操作并自主撰写研究报告的过程。创新实验项目以学生团队(每个团队2-3人)为主体,通过“创新实验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请预约,预约成功后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完成实验项目,获得创新创业学分。
2、创新创业选修课程是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设的创新创业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相关课程,为学生提供创新实践、成功创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行为的学习指导,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创业素质。创新创业选修课程采用教师授课,学生修读的教学形式,学生通过“教学服务信息系统”进行选修,修读通过后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
二、创新实践教学资源申报要求
(一)创新实验项目
1、创新实验项目要体现创新性,项目内容应能反映相关学科的研究热点,有利于开拓学生的视野,让学生从中体验科学研究的全过程,了解前沿技术的进展和方向,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创新实验项目要体现应用性,项目内容应贴近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与生产生活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学科竞赛以及教师教学科研课题紧密结合,具有较好的应用性,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和实践。
3、创新实验项目要体现可行性,项目内容设计合理,有明确的任务及要求,学生自主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实验室现有条件能满足项目要求。
4、创新实验项目的学时数一般以8~20学时为宜,其中
(1)学时数为8~10学时的,学生修读合格后可获得创新学分1分;
(2)学时数为16~20学时的,学生修读合格后可获得创新学分2分。
5、创新实验项目负责人应由中级(含)以上职称、责任心较强、并有一定指导经验的教师担任。
(二)创新创业选修课程
创新创业选修课程分为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和创新实践类选修课程。
1、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以课堂教学为主,可采用课堂讲授、案例讨论、情景教学、模拟训练等多种教学形式,让学生初步了解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主要包括:(1)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课程;(2)与创业训练有关的创业学、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课程。
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学时数统一为32学时,学生修读合格可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每门课程限选60人。
2、创新实践类选修课程以实践教学为主,采用教师集中授课和学生动手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形式,教学方法上体现以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实践为特点,学生自主设计和实践,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或教学内容以学生科技创新为主题,学生以个人或团队为单位完成一个科技创新小项目的实践。
创新实践类选修课程学时数统一为20学时,学生修读合格可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每门课程限选20人。
3.授课教师要求:应由中级(含)以上职称、责任心较强、并具有丰富创新创业课程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
三、申报流程及申报时间
1.申报创新实验项目的教师填写“创新实验项目申报书及创新实验项目简介”(见附件1),经学院、部(中心)审核、教务处认定后,纳入学校开放性的创新实验项目资源,每学期面向本科学生开放。
2.申报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的教师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开课审批表”(见附件2),经学院、部(中心)审核、教务处认定后,纳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资源,每学期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设。
3.申报创新实践类选修课程的教师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创新实践类选修课程开课审批表”(见附件3),经学院、部(中心)审核、教务处认定后,纳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创新实践类选修课程”资源,每学期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设。
3.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4月23日,请各学院、部(中心)于4月23日(周二)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B105)。
联系人:教务处 张燕
联系电话:67791232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