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计划(2021—2024)》(教产专〔2021〕1号)文件精神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平台《关于征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的通知》,学校开展相关遴选申报及推荐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内容
学校推荐目标为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申报范围为历年已完成结题验收的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案例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聚焦重点领域及“四新”建设,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突出产学合作的机制、模式、质量和内涵,理念先进、合作规范、成果显著、影响力大、辐射面广,具有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1)即日起-6月21日:项目负责人提交相关材料及宣传素材至91140015@sues.edu.cn,具体提交格式详见附件,因立项时间较早而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中无数据的项目需另外提供合作企业的结项证明。
(2)6月24日-6月28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案例申报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并反馈专家评审意见至项目负责人。
(3)7月1日-7月5日: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将附件中表格提交至教务处盖章。
(4)7月17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经企业盖章确认后提交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访问路径:“产学合作”-“十周年典型案例征集”)。
三、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须对所提交宣传素材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确保案例素材中不存在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
联系方式:教务处教学综改科,余松林,67874101
教务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