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1)学期“企业专家进课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和企业协同育人作用,加强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实践与探索,现组织开展2024-20251)学期“企业专家进课堂”工作,请各学院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目标

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创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实践。邀请企业专家走进课堂,与校内授课教师共同完成课程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水平相辅相成、同步提升。

二、试点经费

按照800/门发放兼课酬金,鼓励各学院设立配套经费。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课程原则上须为2024-20251)学期开设的专业课程模块中的必修课,不接受校外实践、实习类课程申报

2. 申报联系人应为承担该门课程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限1人),企业专家授课时该教师需全程参与

3. 企业专家应为来自行业产业中龙头企业或优质企业的行业专家、企业技术骨干、高技能人才或有行业背景的企业管理专家等;

4. 企业专家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企业的各项制度,热心参与高校人才培养;

5. 企业专家进课堂形式为线下授课,时长至少为40分钟(一节课)

四、具体要求

1. 授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安排,邀请企业专家在该门课上课时间段内来校讲授实践应用部分内容

2. 企业专家讲授的实践应用知识须与课程教学大纲相符,能够充分体现实践与理论知识的结合,反映最新生产技术、工艺、规范或未来技术发展;企业专家授课时应准备好教学资料,包括企业案例、讲义等;

3. 企业专家完成授课后,主讲教师需在一周内完成相关报道(校园快讯、学院网站或部门公众号等)

4. 鼓励课程主讲教师录制企业专家授课视频,留存企业专家授课ppt等资料;

5. 学校将出具“企业专家进课堂”授课证明。

五、申报额度

  各专业不设申报额度,视经费情况优先支持产教融合示范专业、已认证专业、国家和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以及与“3+6”产业密切相关的课程申报。

六、 材料提交

  请于92日(周一)前“企业专家进课堂”申报表(附件1)、“企业专家进课堂”申报情况学院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专家”信息表(用于开具授课证明,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001903629@163.com,开学后将“企业专家进课堂”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行政楼B110

备注:如授课专家或时间需调整,须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工作人员备案。

联系人:教务处,张晓晓,67791229


附件:

附件1:“企业专家进课堂”申报表.docx

附件2:“企业专家进课堂”学院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企业专家”信息表.xlsx

附件4:企业专家变更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