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文件精神,检验我校“卓越计划”专项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学校决定对2011年度“卓越计划”专项教学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预验收
9月12日—9月30日,请各部门根据项目申报书、合同书的建设要求,审核各项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如发现项目未能全部完成考核指标或完成质量不高,应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敦促其整改。
二、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1.总项目和子项目需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见附件1)(总项目和子项目为教材建设的除外)。
2.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建设子项目请参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自查表》(见附件2)准备验收资料,并做好验收资料清单。
3.已出版教材的教材建设项目,请提供教材一本;若未出版教材,但已同出版社签订合同的项目,请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教材书稿(纸板或电子版)。
以上资料请于10月9日前由学院汇总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地点:行政楼A335)。
三、项目验收时间安排及形式
10月15日(周一)教务处组织专家分组进行验收。验收采取项目负责人(含子项目负责人,下同)汇报,并展示项目建设成果,专家提问,项目负责人回答的形式。请每位项目负责人准备好汇报PPT。
通知和附件电子版请至教务处主页/公告栏处下载。如有未明事宜,请致电:67791229,联系人:王静。
教务处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