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1浏览次数:83

 

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529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启动2013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验收工作由市教委委托我校教务处组织进行,须从课程的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教学效果、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

市教委将根据学校上报的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对未能如期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课程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取消重点课程建设资格

二、验收材料要求

1.《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课程的实际建设情况,认真填写《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见附件1)。

2.支撑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申报表”和“合同书”的有关要求,将反映本课程建设成果的有关材料准备齐全,以供专家查阅。支撑材料的准备可参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自查表》(见附件2

3.汇报用PPT

请各项目负责人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从目标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和效果、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报。

二、验收时间安排

617日,将《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纸质和电子版)支撑材料,交至教务处教育技术科(教学楼A106);

618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对于推动高校深化教学改革,培育市级精品课程,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请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次市教委重点课程结题验收工作,以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为契机,切实抓好本部门的课程建设工作。

联系人:王静;电话:67874101

 

附件1: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doc

附件2:课程建设项目结题自查表.xls

附件3:2013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答辩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