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第一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活动相互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我校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普遍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加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培养,提升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本办法自2012级秋季入学的本科生开始实施。请各部门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2012级秋季以前入学的学生,仍按沪工程教[2008]60号文件执行,届时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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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wc.sues.edu.cn/s/494/t/190/p/1/c/7013/d/7053/list.htm)
附件:1.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工程教〔2014〕86号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补充实施方案(2015.3.19)
教务处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