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务处于每年5月底,发布新专业申请通知。
2. 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完成专家论证,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议。
4. 报校领导审批。
5. 教务处将专业申报资料,提交教育部专门网站公示。
6. 教务处组织学院解答公示期间社会对专业申报材料的质疑。
7. 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专业申报材料交上海市教委。
8.上海市教委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
发布时间:2013-12-02浏览次数:2248
1. 教务处于每年5月底,发布新专业申请通知。
2. 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完成专家论证,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议。
4. 报校领导审批。
5. 教务处将专业申报资料,提交教育部专门网站公示。
6. 教务处组织学院解答公示期间社会对专业申报材料的质疑。
7. 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专业申报材料交上海市教委。
8.上海市教委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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