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18浏览次数:58
根据工作安排,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以下简称“认证协会”)现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开展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根据认证协会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工程教育认证申请本着自愿原则,由专业所在学校向认证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请。二、申请参加认证的专业需满足《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已有三届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四年制本科专业。三、2023年接受认证申请的专业范围包括:满足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有关要求,且在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2022)的各专业补充标准中有相应规定的机械、计算机、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等20个专业领域的专业(土木类不含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和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含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基本专业、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接受认证的具体专业范围见附件1),均可申请认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专业暂不接受认证申请。跨专业领域申请认证的,需说明理由。申请认证专业能否适用《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补充标准所规定的专业领域,由认证协会最终审核确定。1.申请认证专业须按照要求撰写《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3版)》(附件2),并加盖学校公章。2.所有申请材料请于9月15日24:00点前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官网首页(网址https://www.ceeaa.org.cn/),点击“认证管理系统”模块,进入系统提交,不接受纸质材料。申请账户注册、登录及申请材料提交的具体方式请登录认证协会网站查询。请提前申请账户,错峰提交材料。3.请确保所有材料填报正确后再提交。因学校原因造成的材料漏报、错报填写错误等,系统将无法更改替换,由此带来的影响,由学校自行承担。1.认证协会组织对各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发布受理通知。2.各申请认证学校须严格遵守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工程教育认证监督、仲裁与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文件规定的纪律要求,不得探听评审相关信息,不得拜访专家或以各种形式请托关照,不从事任何有违认证工作公正性的活动。认证协会设置举报电话: 010-66093184及电子邮箱: renzheng@moe.edu.cn,接受社会各界监督。3.根据认证协会与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签订的合作协议,认证协会与评估中心合作组织开展工程教育认证,认证体系纳入国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1.工程教育认证的标准、程序等相关工作文件,请至认证协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eeaa.org.cn。联系电话:010-66093189,010-66093188特此通告。
(转发自:“工程教育认证”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