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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手段,促进专业内涵建设与学科交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推动学生个性化培养、学科多元化交叉、学生自主化选择和校企紧密型协同。现开展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指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微专业是从就业岗位和市场需求的角度出发,以学生职业为导向的专业课程。微专业的构建是推动地方应用型高校服务国家经济和教育政策,与地方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有机衔接与深度融合,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新举措。
二、微专业建设
微专业建设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符合学校整体的人才培养定位。
1.微专业设置原则
学校鼓励有条件的教学部门基于现有优势学科专业设置微专业,微专业名称不受本科专业目录限制。开设与国家新兴战略相适应的微专业、行业企业(龙头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等深度参与、有效支持学生高质量就业,是我校开展微专业建设的鲜明特征。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设置微专业。
2.微专业培养方案
申报部门围绕微专业培养目标和结业要求,基于OBE理念精心设计课程体系和教学环节。结业要求应体现能力培养要求,确保培养目标能够达成。课程设置能够有力地支撑结业要求的达成,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清晰,课程大纲充分体现课程目标对结业能力要求的支撑关系并明确考核评价标准。
培养方案总学分为12-16学分,共设5-8门课程,培养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微专业培养方案需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教务处。
学校鼓励各教学部门将微专业建设与辅修专业建设相结合,通过1个辅修专业与3个微专业的课程兼容,增加学生学习的选择性,实现人才培养的交叉性和开放性,满足新技术、新产业、新经济对新型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实现企业定向培养、行业用人前置的培养需求。
3.微专业教学团队
微专业应组建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行业企业专家加入教学团队。确定微专业负责人,主要负责微专业规划和建设。微专业负责人为学校正式聘用教师,拥有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4.微专业适用范围
面向本校学生:学校鼓励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在学好本专业课程的同时,修读微专业。学生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达到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微专业证书,原则上合作单位应同时颁发行业内认可的的微专业证书。
面向社会人士:通过继续教育学院面向社会人士进行招生。
三、微专业实施
微专业属于非学历教育项目,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学校主要负责总体微专业建设规划、组织申报与评审、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证书发放等,各教学部门主要负责微专业设置、招生和录取、日常教学运行和管理、成绩管理及证书发放资格审核等。微专业建设情况作为评价学院专业建设的重要指标。
微专业采用线上、线下或线上与线下授课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学生须在主修学制阶段完成。微专业原则上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一般安排在学校非主修时段授课。如微专业教学活动与主修专业的教学活动冲突,学生应服从主修专业安排。
微专业采用学分制管理,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相关课程学分的修读,学分修满后获得学校颁发的微专业证书。
四、申报要求
学校鼓励各教学部门围绕微专业建设进行探索与实践,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建议在开展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项数不限。
学校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方案、社会适应度、产业支撑度和学生需求度等情况,择优立项并给予3万-5万专项建设经费。获得立项建设的微专业,原则上2023年秋季开设。
请各申报部门于10月13日(周四)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微专业建设申报表》(电子版及3份纸质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微专业培养方案》(电子版及3份纸质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B1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wenjing369@126.com。
联系人:教学研究科,李文静,67791229
附件:
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