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材出版审核流程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沪教委规〔2021〕13号)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沪工程教〔2022〕40 号)文件精神,我校教师主编的教材出版前均需进行审核,做到凡编必审。审核流程如下:
主编教师向院(部/中心) 教材工作小组提交《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材编写院部审核表》(需包含所有参编人员政审信息)及完整书稿;
院(部/中心) 教材工作小组召开审核会,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后盖院章、党委章;
院(部/中心) 审核结果在院部网站、公告栏等公示;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材编写院部审核表》(含政审信息)、书稿、院(部/中心) 公示证明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校教材工作小组初审后交校教材审核专家委员会审核;
校级公示;
报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
备注:
凡我校教师主编的教材均需进行审核,未经审核原则上不予出版,也不纳入学院(部/中心)各类考核指标及教师个人绩效;
校级教学建设项目中的教材建设项目的主编教师请务必在签订三方协议前完成审核流程,否则无法申请校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