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人工智能工具广泛使用的新形势,进一步考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理解深度、知识综合运用以及思辨分析能力,客观评判学生专业素养,经研究,现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予以修订。新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今后所有学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考核工作。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总分100分,原分值设置:指导教师评分30分、评阅教师评分30分、答辩评分40分(其中自述10分、回答问题30分);修订后分值设置:指导教师评分20分、评阅教师评分20分、答辩评分60分(其中自述20分、回答问题40分)。
本次修订在答辩自述环节新增英文口述考核,重点考察学生专业外语能力。
本次评分标准调整已同步更新配套考核表格模板,请各学院下载并使用最新版模板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评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2026-2027学年第1学期起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套材料.zip
教务处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