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浏览次数:577

各学院:

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全面启动,起止日期从2023220日(下学期第1周)至202369日(下学期第16周)。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规范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202212月初

各学院启动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0221230日前

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立题审核、学生选题工作

2023224日前

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立题审核汇总表”

2023227—33日(下学期第2周)

教务处进行立题复审抽查

2023410—14日(下学期第8周)

学院进行中期检查(每生普查)

2023417—21日(下学期第9周)

教务处进行中期抽查

2023522—62日(下学期第1415周)

学院组织本科论文检测

202362日前

学院进行答辩预审,提交答辩日程安排表及缓答辩(取消答辩资格)统计表

202365—9日(下学期第16周)

学生论文答辩

202369日前

学院完成网上提交毕业论文成绩,并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院推荐清单及毕业论文情况统计表

2023616日前

教务处组织召开优秀毕业论文汇报展示会

2023630日前

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

2023-2024第一学期第8周前

学院完成缓答辩学生答辩工作

、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沪工程教【202183号)做好各阶段工作。毕业设计(论文)文件、规范写作要求及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sues.edu.cn-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网页下载。

2.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工作。凡尚未完成学分累计大于10学分(不含第二课堂学分)者,不得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3.疫情常态化期间,学院应为学生尽早进入实验室提供条件支持和有效保障,确保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开展。

请各学院按照以上日程安排和具体要求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高职专科和辅修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联系人:实践创新科张燕

联系电话:67791232

 

 

教务处

202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