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0浏览次数:158

各院、部、中心: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应用与共享,现开展2023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原则:坚持立德树人,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已入选往届国家和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项目负责人条件: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建设期内有离职、退休、出国访学、进修等可预见的人事变动人员不得申报。

二、建设要求

1.实验项目建设要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2.采用实验教学方式方法要求:课程团队应致力于实验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强化对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培养,注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的协同实施,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在教学方式方法方面,遵循实验教学规律,采用创新多样的教学方法和信息化教学手段,提升实验教学项目的吸引力和教学有效度。

3.实验项目运行环境要求: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成后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可完全对外公开服务;建成后的虚拟仿真实验应有有效链接网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外网链接畅通。

三、申报及支持额度

1.各院、部、中心限报2项,建设周期为1年。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支持不多于6个项目。对于前期基础较好的项目,资助软件开发费用;选题好但基础偏弱的项目,给予1万元的培育建设经费。

四、材料提交

请各院、部、中心于2023317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提交至教务处实践创新科(行政楼B105),电子版发至:yangg@sues.edu.cn

联系人:实践科,杨光,电话:67791346

联系邮箱:yangg@sues.edu.cn


   附件: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书.docx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