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校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1浏览次数:197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精神,对接《上海市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工作部署,落实《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各项工作要求,传承我校产学合作教育特色,创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实践,加强校企合作,不断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现组织开展产教融合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结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合作教育新方案实施意见》(沪工程教〔202256 号)文件精神,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入推动产教融合实践与探索,突出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特色,扎实推进我校产学合作教育Coop2.0方案,加快建设一批产教融合示范专业,形成示范效应。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突出质量为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成长规律,传承“全国第一所合作教育试点高校”四十多年来合作教育经验,体现传统与时代性的结合,适应产业变革和需求,做好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供需矛盾,创新合作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2.坚持学校特色,突出工学交融。基于OBE教育理念,深化产学合作教育模式改革,推进实施“一年三学期五学段、工学交融”以及“二级学院为办学主体”的合作教育新方案,有效支撑产业技术需求。

3.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强化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广泛联合行业企业,校企协同。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将行业、产业、企业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内容。

三、建设要求

1.符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合作教育新方案实施意见》(沪工程教〔202256 号)文件中对产教融合专业建设的总体要求

2.优化产教融合示范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将产教融合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突出实践教学的重要地位和价值。

3.面向行业企业,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和与学生培养需求匹配的稳定实习基地,通过与企业集团及行业协会共建专业,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4.聚焦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提升,完善“一学年三学期五学段”人才培养模式,全面落实合作教育顶岗实习,校外实习与校内课程教学交替进行。

5.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产教融合示范专业合作教育课程标准,制定本专业合作教育全过程评价体系和质量监控机制。

6.建设一支由学校骨干教师、行业专家和企业一线技术骨干组成的产教融合示范专业教师队伍 

四、预期成果

完善“一学年三学期五学段、工学交融”产学合作教育模式的教学方案并应用于教学实践。自第5学期开始,实现校内循环开课,校外实习与校内课程教学交替进行,学生每学期(不含短学期)校外集中实习不少于8

五、建设经费

每项10-15/年,通过年度考核后,持续支持。

六、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3411日(周二)前,将《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研究科(行政楼B110室),电子版发至邮箱:liwenjing369@126.com

联系人:研究科,李文静,电话:67791229


附件1.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产教融合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教务处 

202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