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八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工艺美术类)参赛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浏览次数:102

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本次活动“工艺美术类”作品的收集、评审和展示工作。现发布“工艺美术类”具体实施方案:

一、作品征集要求

1、征集类别:工艺美术类(含陶瓷、首饰、玉雕、玻璃、漆艺、珐琅、雕刻、布艺、刺绣、编织、雕塑等)

2、征集对象: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留学生)

3、作品要求:经各高校严格审核推荐的优秀学生原创作品(往届“汇创青春”获奖作品除外)

二、作品报送要求及流程

1、每位参展者(含第二作者)最多提交两件作品(含两件),系列作品按1件作品进行评选。

2、参展作品报送登记须填报作品具体信息(作者/作品名称/作品说明/作品尺寸/作品的缩略图/作品类别/作品材质/作品数量(系列作品标明件数)/单位及所在专业/地址/联系电话)参展作品信息登记表(详见附1)。参展院校报送同一类别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件。

3、参展实物作品送件须进行完整包装(包装箱外须明显标识作品信息及联系电话),包装及相关信息不完整的作品将不予接收和保管。

三、校内评审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参赛同学需提交参展“作品信息登记表”,将参赛作品的电子文件发送至gyms202203@163.com,文件名:“汇创青春-工艺美术-作者姓名-《参赛作品名》”,提交截止时间:2023410日前。

2.报送的作品信息登记表报送相关参展实物作品,不接受与作品信息登记表格不符合或未登记的作品参展评选。

参展实物作品送件时间: 20234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由艺术设计学院负责组织收件、评审、报送,联系人:余老师 67791286

三、评选与奖项

1、工艺美术类采取实物作品评选;

2、评审专家组对作品进行两轮现场投票评选后,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3、奖项设置:

1)    一等奖不超过15%

2)  二等奖不超过20%

3)  三等奖不超过30%

获奖作品数量根据所有参赛作品总量按比例设置,原则上每个参展院校获得奖项总数不超过15项。

5、所有类别的奖项均颁发由上海市教委统一制作的获奖证书。

四、展览展示说明

1、参展院校及参展者必须保证提交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提供虚假信息者,活动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2、参展院校须对报送的作品信息和内容进行审核,参展作品名称及内容意识形态、政治方向、价值导向正确,不得包含色情、暴力、恐怖、反动等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方针及法律法规,严禁使用社会名人、明星图片和信息。参展者须承诺参展作品为原创作品,不得出现抄袭仿冒他人成果等现象,如出现作品抄袭、违反版权、商标、专利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等情况,由参展者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组委会对提交的作品相关信息进行保密管理,但有权使用参展作品及信息进行与本次展览活动相关的宣传推广。活动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收藏等权利。

五、展览开幕及巡展时间

展览评选时间:20234月底或5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获奖作品展示:2023年五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汇创总展展示:20236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第八届“汇创青春”--综合艺术类(工艺美术)参展作品信息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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