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
本轮重点课程建设旨在以专业建设为引领,带动课程建设,以课程改革“小切口”带动解决人才培养模式“大问题”,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各教学部门应构建以教学新理念、新方法为引领的本科核心课程体系,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和重构课程教学内容,建设一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现代教育思想、具有鲜明特色的核心课程。
在前期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本轮市级重点课程聚焦建设专业核心课程群,同时推动公共基础课程的建设与改革。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1. 申报课程须为我校开设一学年以上的本科课程,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且已被列入校级课程建设项目。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称号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各教学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课程建设基础拟定新一轮建设规划,统筹考虑课程性质的多样性和聚焦建设的重点领域。
3. 我校申报限额为28门,根据各教学部门专业数及获批国家级、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情况,各学院具体申报额度如下:
管理学院:限报9门;
艺术设计学院:限报6门;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限报5门;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限报4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限报3门;
其他教学部门:限报2门。
4. 优先支持校级一流课程(不含已获评市级、国家级课程)申报。
5. 学校根据课程建设规划和建设基础,经专家评审和校内公示后,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6. 市教委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课程进行审核后,确定立项课程名单。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周期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验收工作。
三、材料提交
1.申报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需填写《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申报书》(附件1),提交至所在教学部门。
2. 请各教学部门填写《2023年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排序后签字盖章。
3.请各部门于2023年9月26日(周二)上午12:00前提交申报材料,过时视为放弃申报。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汇总提交至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科(行政楼B110),电子版发至:jwc_bpl2019@163.com。
联系人:白鹏玲,联系电话:67791230。
附件2:2023年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 附件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3〕32号).pdf
教务处
2023年9月21日